中国网财经11月27日讯(记者 李静)据六盘水中院官微消息,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审理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助理、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张城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初至2019年3月,被告人张城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接基酒供应业务、基酒价格调整、基酒赊销、白酒外包装材料采购、货款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18.762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张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其受贿所得赃款已追缴1398.7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张城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积极配合追缴部分赃款,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应予从轻处罚。法院遂对被告人张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两百万元,对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城表示认罪认罚,服从判决。
中国网财经记者留意到,自2019年5月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被开除党籍、公职以来,到目前为止茅台系被查的人数已上升至17位。其中包括: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聂永;茅台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守洪;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自力;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肖华伟;贵州茅台原总经理助理、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马玉鹏;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原系列酒事业部负责人王静;贵州茅台前副总经理、茅台酒销售公司董事长王崇琳;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杜光义;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雷声;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制酒六车间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王俊;贵州茅台原副总经理张家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