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涉非法集结被判13.5个月 具体情况是怎么样?_奇闻异事_56之窗新鲜快报网
标王 热搜: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鲜快报 » 奇闻异事 » 正文

黄之锋涉非法集结被判13.5个月 具体情况是怎么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02  浏览次数:60
近日关于黄之锋涉非法集结被判13.5个月在网上的热度是非常高的,很多网友们也都是非常关注黄之锋涉非法集结被判13.5个月这个事情,大家现在都想要知道黄之锋涉非法集结被判13.5个月的具体来龙去脉,那么小编今天也是抽空到网上去整理了一些与黄之锋涉非法集结被判13.5个月相关的信息,如果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接着往下看哦。

海外网12月2日电 已解散的“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前主席林朗彦及前成员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案,三人于上周当庭认罪,并被全部还押。12月2日下午,西九龙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黄之锋被判刑13.5个月,周庭被判刑10个月,林朗彦被判刑7个月。
黄之锋涉非法集结被判13.5个月 
  据此前报道,三人涉嫌2019年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3项罪名。控方指出,案发当日,黄之锋在警总外扮演领导角色,发出指示、带领叫口号。
 
  黄之锋11月22日晚曾在社交媒体发文称,他与另外两人在检视控方证供并征询律师意见后,决定承认所有控罪,他声称,3人被判入狱也不感到意外。
 
  早前《人民日报》评论称,“香港众志”这一组织打着“聚众之志”的幌子,借外部势力黑手,妄想掌控香港的明天,就是祸港“新生代”。“众志”主张“自立”但内外勾结,假托“自决”,对网民颠倒黑白,对青年极力煽惑,搞的都是“港独”活动。“香港众志”曾因“自决纲领”不符基本法而断绝议会之路,政治力量一落千丈。然而攀上“洋主子”,为这些弃子提供了“废物利用”机会。从拜见外国政要并索要合影,到乞求美国国会通过涉港法案,再到窜访外国卖惨乞怜、寻求外力插手援助,是他们最常用的套路。
 
原标题:黄之锋涉非法集结案被判刑13.5个月
 
 

  以上就是【黄之锋涉非法集结被判13.5个月 具体情况是怎么样?】全部内容,更多新鲜快报请关注56之窗网。
 

本文地址:http://toutiao.wlchinahf.com/wlzc540060.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6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推荐图文
推荐新鲜快报
点击排行

新闻投稿、广告联系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