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12月17日电 (记者 吴兰)记者17日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联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了《长三角区域电商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据悉,这是长三角区域首次联合制定发布合同示范文本。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商务蓬勃发展,长三角区域集聚了众多电商平台,对长三角区域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跨界融通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尤其是增加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促进长三角区域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长三角区域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推进长三角区域网络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战略规划安排,从制度创新入手,通过调研论证、座谈交流、公开征询意见、专家评审等程序,制定了示范文本。
该合同示范文本涵盖了服务内容、服务开通、资质资信、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结算支付、消费者权益保障金等十四条内容,充分考虑了电商平台服务的特殊性,既吸收了行业中合理的交易惯例,又剔除了企业自制合同格式条款中不公平、不合理的因素,着力解决电商平台服务合同中存在的内容不完备、条款不公平、责任不明晰等问题,内容全面详实,具有严谨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对引导和规范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矫正不公平格式条款带来的网络交易风险,避免或减少合同纠纷隐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从源头上规范网络交易秩序将发挥积极作用。
据介绍,该合同示范文本发布后,将供长三角区域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订立服务合同时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