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9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3月18日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公示表(2021年第13期)。行政处罚决定书(深人银罚〔2021〕3号)显示,张拉克(时任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负责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对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3.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深人银罚〔2021〕4号)显示,李伟斌(时任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对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违规为商户提供T+0结算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5万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腾付通)是一家第三方支付清算以及金融增值服务商。公司通过整合银行金融服务通道,搭建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机票预订、生活缴费、转付款以及游戏点卡充值等各类服务。隶属于深圳市腾邦集团。腾付通为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腾邦国际 300178.SZ)全资子公司。李伟斌为总经理。
腾付通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已于2016年12月22日成功续牌,是拥有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和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将在2021年12月21日到期。
腾邦国际官网显示,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商业服务第一股(股票代码:300178)。腾邦国际积极转型升级,将公司主营业务定位于“科技×渠道×服务”为依托的新型商业服务能力。 腾邦现有的GSS系统、财务结算系统、管理驾驶舱等,能够快速复制和输出,赋能产业链上相关企业,达到有效节省企业商旅费用,科学提升企业商旅管理,提供专业可靠的服务保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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