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方称对江歌遇害不担责】4月15日,江歌妈妈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庭审结束,@中国新闻周刊 从庭审现场获悉,审判长当庭宣布,鉴于本案双方争议较大,今天不作当庭宣判,案件将择期宣判。据@城阳区法院 发布的庭审画面,现场双方争议焦点为原告主张的侵权责任是否成立。辩论过程中,江秋莲代理律师称,被告的过错行为,为陈世峰对江歌实施侵害行为提供了机会。被告刘暖曦(刘鑫方)的代理律师答辩称,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责任应由陈世峰承担,刘鑫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并无任何过错,依法不承担责任。
刘鑫方称对江歌遇害不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