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以下购房才算刚需?媒体发声
近年来,合肥成为全国房价上涨最快的城市之一,亟须出台新政为楼市降温。不能否认,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防止房价过快上涨,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对真正有刚性需求的购房群体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制定公共政策应保障基本公平,展现出对人群的无差别待遇。将买房资格与年龄条件特别是“35岁”捆绑,将加剧社会“35岁+人群沦为人力成本”的焦虑情绪。
当前,“35岁+”成人生和事业的“荣枯线”,已成为一种备受争议的社会现象。现在有不少单位招聘、考录都要求“年龄限35岁以下”,有的甚至提出“90化”。而“35岁+”找工作、换工作、稳工作都亮红灯,似乎不算人力资源,反而沦为“人力成本”。相关调查显示,35岁以上求职者有近一半因收入下降而从中高收入群体降至低收入群体,有九成左右遭遇求职困难。
让原本就遭遇中年危机、事业危机的“35岁+”人群,面临买房安居更难的困境,引发争议不难理解。众所周知,很多在城市的“打工人”,打拼“追梦”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找到在城市的归属感,能在城市拥有一个自己的“家”。如今各大城市房价高企,对于很多人来说,仅仅首付都需要多年积蓄才能支付得起。
《2020城市刚需购房报告》显示,30个样本城市里,购房者主力军为80后,集中在29岁—38岁之间,平均购房年龄为33.2岁。如今合肥的房产政策要求35岁以上的无房人群必须和非刚需人群一同摇号购房,“一刀切”地将年龄限制在“35岁以下”,错误地将中高龄刚需人群纳入炒房对象,既不符合事物发展规律,也难以满足众多购房者的民生期待。
“不满35岁才是购房刚需”的政策,到底有何深意?众所周知,一个城市居民的年龄结构会影响城市劳动力的供给,甚至直接关系到城市发展的轨迹。年轻化的人群,代表着充沛的劳动力、就业的“红利”;而如果老年人多,城市会面临老龄化问题,医疗、养老等方面的需求更加突出。
“35岁以下购房”的政策背后,折射的是城市想要减缓城市老龄化速度、减轻城市抚养比的意图。但是,简单地将35岁以上劳动者排除在买房资格之外,并没有真正解决城市老年化问题,这种只图“人口红利”、不管负面效应的做法,无形中暴露了一些城市对于中年劳动者的排斥。这在某种程度也是年龄歧视的变种,客观上会产生“甩包袱”的效应。
不少专家都已指出,我国“人口红利”正在逐渐消退,未来如何进一步充分挖掘潜在劳动力、提高劳动的使用效率,实现“人尽其用”“人尽其才”才是重中之重。如今,“35岁中年危机”面临的就业、买房障碍,不仅加剧了社会焦虑、构成“年龄歧视”,更是对人力资源的浪费、挥霍。
“35岁歧视”实际折射了用人理念的误区,即注重劳动力“便宜、好用”,而忽视了产业转型升级、城市高质量发展背后所需要的人力支撑、资源经验储备。这样的用人导向,很容易陷入“内卷”恶性循环。对企业发展如此,对城市发展亦是如此。
在房价一再上涨的当下,抑制炒房需求是很多城市的共同探索,不少城市也出台了相应细则去区别刚需和炒房人群,为楼市降温仍然任重道远。但是,满足无房刚需人群的住房需求,更是城市责无旁贷的使命,不要用“35岁歧视”去伤害城市劳动者的安居乐业的心,更不要走偏了城市发展之路。(中国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