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藏880瓶茅台
贾小刚,男,汉族,1967年1月生,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检察机关工作20余年,成长为一名厅局级干部。2019年3月,贾小刚被任命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青海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藏880瓶茅台
报道称,贾小刚到青海工作,带来的不是工作团队,而是生活团队。这个“生活团队”就是贾小刚将河南老家村子里的亲戚带到青海,目的就是把他的生活伺候好、照顾好,相关费用都由贾小刚的商人朋友们支付,享受所谓的“管家式”服务。
“有时候因为我们进他的办公室,感觉他好像不在状态,好像身上有酒味”,青海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称,他们发现“贾小刚嗜酒如命,尤其是特别爱喝酱香酒,酱香酒里面又特别爱喝茅台酒。我们在北京他的两个住处,包括在西宁两个地方搜查时,发现的茅台酒就多达880余瓶,总共有140余箱。”
收了这么多酒,能喝完吗?该报道介绍,贾小刚到青海任职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几乎每天都在喝酒。工作日是每天必喝,周六周日有的时候是喝两场,有的时候甚至喝三场。每天上班,心思大多数都在想怎么约晚上的酒场。
贾小刚的“管家”常永波介绍,他负责给贾小刚开车、做饭、洗衣服、安排酒局,照顾贾小刚的生活,每天出门,都要把贾小刚的皮鞋擦得一尘不染。“随着他客人越来越多,后来就把我忙的是不得了,因为他的朋友有的时候喝多了我还得送,喝多了送到哪不知道,你来晚了送完回来晚了又是一顿臭骂,这是轻则是骂,重则就是抬脚就是踹,有时候离得近的抬手就是打。”常永波说。
对于单位安排的周转房,贾小刚不愿意入住,而是由商人出资,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的高档小区租下两套住房,一套用作他的住宅,另一套用作他的“食堂”。
这个所谓的“食堂”颇为神秘,贾小刚自称“10号楼”。外地的某些商人、朋友找他办事,请客吃饭都安排在“10号楼”,也包括跟某些女商人发生性关系来进行权色交易。
贾小刚不仅沾有烟酒气、奢靡之气,还乱讲江湖义气。“过问案件自己视为是一种家常便饭,朋友让问,抄起电话就打,朋友的朋友,不认识的人一问也打。现在想起来,真的是说祸国殃民感觉不为过。给检察事业,给应当有的人民群众心目当中的司法干部的公正形象,完全因为我的行为都给毁坏了”,贾小刚在视频中进行忏悔。
2020年7月22日,青海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贾小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青海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11月,贾小刚因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且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被青海省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开除党籍、公职。
2021年1月,贾小刚涉嫌犯受贿罪,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4月15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贾小刚涉嫌受贿一案,目前尚未宣判。
贾小刚简历
贾小刚,男,汉族,1967年1月生,河南安阳人,研究生学历,1987年10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9月至1987年10月 河南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87年10月至1991年9月 河南省安阳市行政干部学校教师;
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4年7月至2000年5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正科级干部;
2000年5月至2002年2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处级干部;
2002年2月至2007年10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民事检察处处长;
2007年10月至2018年12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期间: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挂职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
2019年2月至2019年3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检察员,一级高级检察官;
2019年3月至2020年9月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一级高级检察官;
2020年9月被免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