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法官遇害案:被告人被判死刑
1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湖南女法官遇害案一审宣判。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向慧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向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被告人向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8781.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慧为达到案件胜诉目的,多次请求被害人周春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与向慧系同乡和校友)向办案法官打招呼,均被拒绝,遂心生怨恨,起意报复。2021年1月4日,向慧为方便接近周春梅并伺机报复,应聘为周春梅居住小区的保洁员。1月12日上午7时许,向慧发现周春梅从小区电梯间进入车库,即上前将其扑倒在地,用随身携带的单刃刀朝周春梅头、颈部连刺数刀,致其右侧颈静脉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慧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向慧的作案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友、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宣判。
此前报道:
法官遭闺蜜刺死:凶手应聘保洁踩点
1月12日,记者从湖南省高院内部人士处证实,该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周某某不幸遇害身亡。此外,有被害人周某某先生的朋友,以及被害人的校友和同学也确认了45岁的周某某遇害的消息。
>>>核实
已确认遇害 公安机关正在侦办
“现在值班室没有收到相关消息。”1月12日,华商报记者第一时间向湖南省高院求证,值班工作人员并未直接否认这一消息。华商报记者还联系湖南省高院12368服务热线,值班工作人员也未对周某某遇害进行否认或辟谣。
华商报记者随即通过向湖南省高院内部人士进一步核实,确认周某某在1月12日早上已经遇害,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侦办。
据知情者介绍,周某某生前为湖南省高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在审判工作中表现出众。
>>>起因
疑因不肯打招呼办人情案地库遇害
知情者透露,周某某是被一位女子在自家门口杀害的,据称是一个劳动争议的申诉案件,疑凶要周某某去打招呼,但周某某不肯,对方因此怀恨在心,动了杀机,有知情者称早上7点多在地下车库杀死的。据称,凶手将死者堵在小区地下车库里,持刀捅伤死者头部、喉部,当场将这位女法官杀死,后被现场人员控制并报警抓获。
>>>爆料
疑凶应聘小区当保洁伺机行凶
另一位知情者转给华商报记者微信记录显示,周某某的同学证实其遇害消息,表示欲哭无泪。“被害人是我同学,加害人不是当事人,据说是一个案子没有帮忙,然后应聘到周某某家小区当保洁,然后把她杀了。”
也有知情人透露,行凶的女子是周某某的初中同学加闺蜜,两人也是湘潭大学同学,只是所学专业不同。因凶手在长沙一家公司工作时与公司副总产生矛盾,在纠纷中其持械把副总打成轻微伤,公安对其实施了行政拘留,公司也将其除名。行凶的女子因此而不服而打官司,一审输了,二审也输了,直到要求再审。为赢官司,凶手找法官周某某要求帮忙,周某某认为法院判决没有错,不跟他帮忙,凶手因此而怀恨在心,动了杀机。据透露,行凶者化妆成求职者应聘小区保洁员,上班5天,摸清了周某某家的情况,于12日早上在小区地下车库杀人。
>>>哀悼
“一家善良而正直的人 欲哭无泪”
周某某具体是否因什么案件不愿办人情案去打招呼,作案者是否是其同学加闺蜜,暂未从官方处得到证实。
1月12日下午,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12日7点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渊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渊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被害人周某某(系湖南省高院法官,女,45岁),已无生命体征,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岁)控制。经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某某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某某某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都是我们湘潭大学的校友,大家很关注这个事件。”
“我师兄,一家善良而正直的人!欲哭无泪!”
“她先生在中南大学法学院任职。”
1月12日,有校友和同学表示哀悼,并透露周某某的丈夫是湖南耒阳人,湘潭大学毕业,是法学博士,现为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