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6日,我局曾接到消费者与媒体报道一致的举报:“举报人在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各分店购买到立陶宛卡纳皮里臻选啤酒4罐装,单价为19.8元。该商品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5日,保质期为2021年10月5日。箱底显示擦除的原生产日期为2020年5月5日,保质期为2021年5月5日,涉嫌篡改和延长保质期”。5月7日,我局立即通知举报人提交举报证据材料,同时通知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交举报批次啤酒的购买证明材料。在5月12日媒体报道发出后,我局在核实实物、视频和购买票据的相关证据后,确认报道中反映的情况属实。
5月11日,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交了在立陶宛卡纳皮里臻选的4罐啤酒的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等进口资料(生产日期:2020年10月5日)。同天,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全国各门店发出通知,要求从货架上撤下在对立陶宛卡纳皮里臻选啤酒4罐装,并要求各门店核对生产日期变更的啤酒数量。5月14日,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要求下属门店召回报告批次的啤酒。
5月14日,我局对全市所有沃尔玛门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在沃尔玛(深圳)总部的要求下,全市沃尔玛门店已于5月11日处理完所有涉案产品,现场未发现任何涉案产品出售。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我局于2021年5月14日对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案件仍在处理取证中,后续情况将持续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