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首次自主杀人
根据俄卫星新闻网1日报道,联合国安理会利比亚专家组称,土耳其 STM公司生产的“卡古-2”式攻击型四旋翼飞机已于2020年3月被编程攻击,该无人机追踪并袭击了正在撤退的“利比亚国民军”,而“卡古-2”式无人机并不依赖操作人员。
报道称,联合国专家在报告中说,这确实是一次“发射后不去管”(攻击)。报道称,这是利比亚首次发现使用无人驾驶飞机的行为,违反了联合国1970号决议第9条,但是这次袭击是否会导致人的死亡仍有待证实。据报道,俄罗斯著名无人机专家丹尼斯·费杜季诺夫称,无人机自主决定猎杀有生力量,这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出现这种情况也只是时间问题,在赋予“卡古-2”四旋翼无人机这种能力的同时,土耳其国防工业打开了潘多拉盒子。Fedutiov说:“自动猎杀有生力量、无人驾驶飞机和其他目标,这些都是很早之前就预测的。无论是从技术层面上,还是从道德层面上,人类社会都需要时间去接受这个“事实”。就这一背景而言,只是哪个国家首先打开了这个潘多拉魔盒。”
自主猎杀+“蜂群”无人机?
有资料表明,“卡古-2”是由土耳其 STM公司制造的自杀式攻击无人机,重约6.8公斤,最大飞行速度约145公里/小时,续航时间约30分钟,可以携带3个1.36公斤重的战斗单位,分别是用于人员和轻型车辆的破片杀伤弹头,用于建筑物和掩体的温压弹,以及用于装甲目标的锥形弹药战斗单位。无人驾驶飞机的传感器具有景象识别或人脸识别功能,可以被地面控制者控制,也可以自动杀伤,可以发动“蜂群”攻击。
据卫星新闻网报道,从技术角度来看,自主智能攻击早有可能,无人驾驶飞机可以以自动模式进行许多操作:根据设定的参数发现并识别目标;跟踪目标;武器引导。操作人员通常只需要批准这些操作,然后下达攻击指令。费杜季诺夫说,不能让机器自行决定使用武器的因素包括:在技术层面,可能存在识别错误;在道德层面,授权机器人进行杀人决策是错误的。另外,错误决策的责任问题也因此变得模糊不清。
不是无法防御
因此,面对这种无人机“蜂群”的攻击,现有的方法能防御吗?
一般情况下,自主杀戮无人机或者“蜂群式”无人机,本质上是无人机,中国军事专家张学峰说。目前和正在开发的对抗无人机的手段,对付这种无人机也同样有效。
张学峰表示,首先可以进行软杀伤,如电子干扰。例如,利用电子战干扰,欺骗导航系统或控制系统。由于成本和体积的原因,微型无人机可能主要采用卫星信号导航。若对卫星信号进行干扰,欺骗,就能比较有效地对付这种无人机。有些无人驾驶飞机需要控制台控制,然后干扰,压制对它进行控制的无线电信号,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抵抗这种无人机的攻击。
其次是开发、使用低成本、附带伤害小的硬杀伤武器。一些无人驾驶飞机理论上也可以采用场景识别、场景匹配等自主智能导航方式,甚至可以识别人脸,在城市中的建筑物之间飞行,张学峰说。这种无人驾驶飞机的体积不会太小,可以进行硬性杀伤。但是,这种无人驾驶飞机在城市飞行时,如果使用现有的防空导弹进行拦截,不但成本高,而且还会造成较大的附带损害。然后再考虑研制小型低成本拦截弹。还可以用激光,定向能武器,小口径火炮,对其进行硬性杀伤。近距离的激光反无人机系统已经比较成熟,这种系统能够有效地对付像“卡古-2”这样的四旋翼无人机。
第三种方式是打“蜂巢”。假如只有几十克的微型无人驾驶飞机像某些视频中所展示的那样来袭击蝗虫呢?每个无人驾驶飞机都被拦截是不现实的。除利用电子战手段干扰其导航信道外,还可采用打“蜂巢”方法。由于这种微型小型无人驾驶飞机的飞行距离不远,如果进行远程发射,则需要比较大的平台。如果把无人机群放出来之前就把它们打下来,就能成批的消灭“蜂群”无人机。此外,微小型无人驾驶飞机虽然不易被发现、拦截,但受自身体积、重量的限制,威胁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