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7月26日14时30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布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国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0万元。
法院经审理,被告人许国利和受害者来到某系夫妇,由于感情、经济等家庭生活矛盾,许国利对某心生怨恨,陆续购买安眠药和切割机等工具,预谋杀害某。2020年7月4日晚,许国利在家里睡觉前喝的牛奶中投入安眠药,喝完后在卧室床上昏睡时,用胶带纸封住嘴,枕头按住嘴鼻死亡。之后,许国利将来将某尸体搬到厕所肢解,分散抛弃。犯罪后,被告人许国利编制虚假信息,谎称某人失踪,逃避调查。同年7月22日,公安机关筛选住宅区粪池,发现某人体组织的一部分,第二天逮捕了许国利。
法院的审理认为,被告人许国利因婚姻家庭矛盾而怨恨妻子,有计划地将来杀害某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此案事实明确,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许国利平时表现正常,表现清晰,逻辑清晰,有现实的杀人动机,有计划地实施犯罪行为,为了避免侦查犯罪后编制虚假信息,没有患精神病的迹象。许国利有预谋故意杀人,又破尸灭迹,编造虚假信息,掩饰犯罪,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犯罪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属、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案件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