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1月20日讯 (记者朱国旺 郭文培)日前,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显示,江苏普华克胜药业有限公司因涉嫌使用未经批准的原料药违法生产药品并销售,该公司法人杨华拟被罚“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此公告,2016年11月至2019年3月,江苏普华克胜药业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经批准的原料药违法生产药品并销售。期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华有组织地推动实施上述违法生产、销售活动。对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对该司法人作出“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行政处罚。
据吉药控股此前公告,江苏普华克胜药业有限公司系吉药控股孙公司,今年5月曾因质量缺陷被江苏省药监局出局《告诫信》。2019年,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324.15万元,净利润-267.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