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2月24日讯 记者从农业和农村部官网获悉,日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客运场站服务区扶贫农产品展示展销共同行动的通知。
通知强调,将推动省域范围内扶贫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客运场站服务区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将客运场站服务区打造成为展示展销扶贫农产品、扩大贫困地区农产品消费的新平台新载体,健全扶贫农产品营销渠道,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农业和农村部官网截图
通知提出,将从搭建特色农产品展销平台、开展集中展示展销活动、打造扶贫农产品品牌、建立政策引导激励机制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在有条件的客运场站服务区,在符合行业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引导相关运营主体划定一定区域范围,通过设置专馆、专柜、专区、展销中心等方式,为扶贫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展销产品提供场所及必要设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拓展展销形式和功能,组织开展直播带货、电商服务等,推进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深度融合。
通知强调,以客运场站服务区为依托,结合区域文化、民俗和产品特点,组织策划形式多样的展示展销活动,集中宣传推介扶贫农产品,推广当地传统文化和乡村特色美食,进一步扩展扶贫农产品展示展销共同行动的内涵。有条件的客运场站服务区在重要节日,组织举办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推动批发市场、电商平台、大型超市等与脱贫地区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推动构建扶贫农产品产销对接常态化机制。
为更好地打造扶贫农产品品牌,通知提到,完善各地带贫新型经营主体目录和扶贫产品认定目录,建立客运场站服务区展示展销农产品目录。鼓励通过减免费用、设置绿色通道等方式,支持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优先将相关产品纳入国家级和省级农业品牌创建范围,支持培育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展销准入,完善产购销手续,强化追溯管理,确保展示展销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通知明确,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客运场站服务区相关运营主体和归口管理部门,在有关考核评比、行业表彰宣传、典型选树等方面给予倾斜。对纳入客运场站服务区展示展销农产品产品目录的生产经营主体,在冷链仓储、品牌创建、质量检测、基地建设等方面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扶持。